-美国夫妻、未婚夫妻移民签证 ---------a
-美国探亲、旅游签证------------b
-美国工作签证-------------c
-美国留学签证----------d
-加拿大、澳洲永久居住签证------------e
B-美国商务、旅游签证
商务签证和旅游签证
(B-1,B-2)
要获得赴美国的商务或旅游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短期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旅游或短期商务活动,有合理的旅游目的,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申请人旅游和在美国期间所需费用;在国外有不可放弃的居住权;有短期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不可分割的社会,经济和其它关系。根据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条款中第214条(b)款,如果申请人不能推翻对其移民倾向的假设,领事官员将不会为其签发签证。
申请这两种签证的必备材料如下:
B-1签证:B-1签证签发给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商务活动包括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客户洽谈业务。该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国停留期间就业。B1申请人应出示其拟在美从事商务活动的相关文件,包括发自美国邀请方的邀请函,表明访美目的和证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文件,如结婚证书,在职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等等。
B-2签证:B-2签证签发给赴美国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治病、探亲访友以及参加会议。该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国停留期间就业。申请人需要出示美国的亲属或朋友的邀请信,或证明参加了旅游团或会议的信件,证明申请人经济能力或在美国亲友的经济能力的文件,或证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文件,如结婚证书,在职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等等。
探亲签证
配偶子女探亲签证
(F-2,J-2,L-2,H-4)
要获得去美国短期逗留探望配偶或父母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F-1,J-1,M-1,H-1,H-2或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且其希望进入美国与上述签证持有者团聚。
申请非移民签证须知:
· F-2签证:签发给留学生(F-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J-2签证:签发给访问学者(J-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 M-2签证:签发给参加专业的或其他被承认的非学术机构的培训的留学生(M-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 H-4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H-1或H-2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L-2签证: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L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子女。
申请人需要出示下列的材料:
· 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其和在美国的签证持有人的关系。比如:结婚证书原件,出生证明,相片等等。
·在中信实业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的收据。
· 提供说明在美国亲属身份的证明。比如:赴美时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相关的申请学生签证的I-20表格,交流学者签证的DS-2019表格或短期工作签证的I-797表格。
证明申请人或其在美的主要签证持有者有足够的资金使其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或不会在美国寻求非法就业。
咨询电话:13641171417
联系人:白女士
|